【課本】105下-國中社會課本地理篇-P43勘誤 (2017/03/07)

回數/課數/單元:第一篇第3章西部地區
頁數:43
行數:隨堂練習第1題選項
原始資料:
1.青藏鐵路在國防和軍事上意義重大,與其位於邊境有關,請從圖1-3-30找出與西藏自治區相鄰的國家有幾國? □5 □7 □9

更正資料:
1.青藏鐵路在國防和軍事上意義重大,與其位於邊境有關,請從圖1-3-30找出與西藏自治區相鄰的國家有幾國? □4 □7 □9

勘誤內容說明: 誤植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社會課本地理篇備課用書-P167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第一篇第3章 西部地區
頁數:167
行數:隨堂練習第1題解答
原始資料:
1.五個鄰國:印度、尼泊爾、不丹、緬甸、巴基斯坦。

更正資料:
1.四個鄰國:印度、尼泊爾、不丹、緬甸。

勘誤內容說明: 誤植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八下歷史備課用書-P119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第2章 清末的改革
主題: 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第2章 清末的改革
頁數:119
行數:補充資料9「幼童赴美留學」第三段第1行
原始資料:
同治13年(西元1874年)起…

更正資料:
同治11年(西元1872年)起…。

勘誤內容說明: 應為「同治11年(西元1872年)起…」誤植為「同治13年(西元1874年)起…」。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八下歷史備課用書-P103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第2章 清末的改革
主題: 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頁103 教學指南2-1「自強運動」勘誤
頁數:103
行數: 第2行
原始資料:
同治11年∼13年,每年選派30名幼童赴美留學。

更正資料:
同治11年∼13年,每年選派30名幼童赴美留學。

勘誤內容說明: 應為「同治11年~14年」,誤植為「同治11年~13年」。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八下歷史備課用書-P122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第2章 清末的改革
主題: 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頁122 補充資料20「慈禧挪用海軍經費?」勘誤
頁數:122
行數:補充資料20「慈禧挪用海軍經費?」第一段第5行
原始資料:
以及三河大修工程

更正資料:
以及三海大修工程.

勘誤內容說明: 應為「…以及三海大修工程…」誤植為「…以及三河大修工程…」。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八下歷史備課用書-P124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第2章 清末的改革
主題: 105 八下歷史備課用書 頁124 補充資料25「俄國對中國西北地區的蠶食鯨吞」勘誤
頁數:124
行數:補充資料25「俄國對中國西北地區的蠶食鯨吞」第一段第3行
原始資料:
藉由1860年中俄「北京條約」重劃中國西北的伊梨、塔爾巴哈臺之界。

更正資料:
藉由1860年中俄「北京條約」重劃中國西北的伊犁、塔爾巴哈臺之界。

勘誤內容說明: 應為「伊犁」誤植為「伊梨」。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社會二下課本P167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國中二下社會課本第四篇第四章
頁數:167
行數:圖4-4-9
原始資料:
圖4-4-9 刑罰的種類示意圖
圖4-4-9 刑罰的種類示意圖
主刑→死刑→剝奪生命
→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→剝奪自由
→罰金→剝奪財產
專章→沒收→剝奪財產
從刑→褫奪公權→剝奪資格(為公務員、公職候選人之資格)

更正資料:
圖4-4-9 刑罰的種類示意圖
主刑→死刑→剝奪生命
→無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→剝奪自由
→罰金→剝奪財產
從刑→褫奪公權→剝奪資格(為公務員、公職候選人之資格)

勘誤內容說明:
內容誤植,刪除沒收專章的內容。

【備課用書】105下-國中社會二下公民備課用書-P154勘誤 (2017/03/06)

回數/課數/單元:國中社會二下公民
頁數:154
行數:下方邊欄
原始資料:
圖4-3-11
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,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,失其約束力(民§158)。民§440第一項:「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,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,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,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」

圖4-3-12
民§184第一項規定: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而§213第一項對此有原則性的規定:「負損害賠償責任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,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。」也就是說,刮傷他人汽車,應予修復;導致他人汽車滅失,應賠償以相同價值的汽車,亦屬回復原狀。

更正資料:
圖4-3-11
民§184第一項規定: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而§213第一項對此有原則性的規定:「負損害賠償責任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,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。」也就是說,刮傷他人汽車,應予修復;導致他人汽車滅失,應賠償以相同價值的汽車,亦屬回復原狀。
圖4-3-12
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,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,失其約束力(民§158)。民§440第一項:「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,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,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,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」

勘誤內容說明: 圖4-3-11與圖4-3-12的圖片說明顛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