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堂練習】112上_國小社會三年級_課堂練習_頁40勘誤

回數/課數/單元:第5單元第3課小試身手

頁數:第40頁

題目:第一大題是非題第3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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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誤內容說明:應為「言語、關係、肢體和網路霸凌。」原稿內容誤植,重複了兩次肢體:「肢體、關係、肢體和網路霸凌。」,故做此更正。

【課堂練習】112上_國小社會三年級_課堂練習_頁28勘誤

回數/課數/單元:第4單元第2課小試身手

頁數:第28頁

題目:第三大題連連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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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誤內容說明:為使答案配對與三上第四單元課文第72頁內容一致,將「導護志工」與「交通服務隊」的工作職責調換,更正為:「導護志工」對應「維護交通安全」,「交通服務隊」對應「協助維持校內放學秩序」。

 

 

 

【課本】112六上_國小社會六年級_課本_課本P55說明勘誤(2023/11/14)

回數/課數/單元:第四單元第2課

頁數:第55頁

行數:圖3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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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誤內容說明:照片情境應為「使用竊盜」,並不符合刑法中所規範之有意的偷竊行為,而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。

雖然刑法不處罰使用竊盜的行為,但行為人還是有可能要依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。

此外,如果是偷開、偷騎別人汽機車的使用竊盜行為,雖然沒有刑責,但仍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8條第1款,面臨最高新臺幣3,000元的罰鍰,也就是會有行政罰則。

資料來源:法律百科

https://www.legis-pedia.com/article/crime-penalty/1037